下简称“发行人”、“恒通赛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等项目的申报工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金石投资持有公司 365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
金石投资作为中信证券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其于 2010 年 8 月 26 日
与发行人签署《投资协议书》以增资入股方式认购恒通发展注册资本 338.20 万
元,早于《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2011 年 7 月)和《关于落实
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
有关要求的通知》(2011 年 11 月)的颁布时间,
2013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组装公司(北京)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签署《综合授信合同》
(编号:(2013)信银营授字第 000031 号),最高授信额度为 7,000 万元。其中
贷款额度 2,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合同订立日起 1 年,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保函额度 5,000 万元。2013 年 9 月 29 日,孙志强与中信银行总行营
业部签署《保证合同》(编号:(2013)信银营保字第 000919 号),为组装公司(北
京)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3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总行营
业部签署《保证合同》(编号:(2013)信银营保字第 000921 号),为组装公司(北
2014 年 12 月 1 日,组装公司(北京)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签署《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编号:(1467)信银营贷字第 000062 号】,贷款金
月 30 日,贷款利率以就单笔提款出具的《借款凭证(借据)》上的记载为准。2014
年 12 月 1 日,孙志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为(2014)信银营最保字第 000909 号,为组装公司(北京)上述
小组,内核小组承担公司发行证券项目的内部审核工作。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2011 年 9 月 20 日,中信证券内核小组在中信证券大厦 11 层会议室召开了
恒通赛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内核会,对恒通赛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作为恒通赛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根据《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 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以下简称“《发售股份规定》”)
们认为,恒通赛木具备了《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充实
发行人于 2011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
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
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1
发行人于 201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关于稳定公司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4
发行人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
发行人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稳定
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度)>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设置了与研发、生产、
职能部门,并运行良好。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
华审字[2014]第 016800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1 年度、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情况良好,符合《证
4、发行人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7,300 万元,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5、根据发行人于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第 016800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作为净利润的计算依据,发行人 2011 年度
至 201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3、根据上述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第 016800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40,803.82 万元,未分配利润
为 20,790.15 万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
4、根据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434 万股,发行后股本
经核查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设立时的工商档案、[(2006)
第 1574 号]《验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14]第 01680024 号]《验资复核报告》,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
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组装,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发生重大变化,符合《管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4]第 01680053 号《内部控制
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关联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见的瑞华审字[2014]第 01680094 号《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
华出具的瑞华核字[2014]第 01680053 号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
件,这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新疆 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
1、根据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不超过 2,434 万股,且公开发行股
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这次发行中公司股东不进行公
2、发行人于 2010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由有限责任
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设立时持有发行人 3,854.40 万股。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公开发售的股份已持有时间在 36 个月以上,符合
3、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及
面,2011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9 月,公司来自于北京地区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比
61.35%、79.17%和 85.29%,其中,来自于北京市房山区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比分
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2011 年-2014 年 9 月各期
2009 年 7 月 23 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
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期间为 2009
2012 年 7 月 9 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
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期间为 2012
2011 年-2013 年,公司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金额分别
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8号)第二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
表》:恒通赛木(新疆)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所属年度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
2014年5月29日,乌苏市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
表》:恒通赛木(新疆)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所属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9 月,恒通赛木(新疆)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金
号、综证书(京)第 2013-137 号的认定证书,认定企业主导产品 I 型木塑墙板
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新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分别于 2011 年
号的认定证书,认定公司轻质建筑空心墙板 1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根据财税(2008)156 号文件规定,公司 I 型木塑墙板和轻质建筑空心墙板享受
2011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因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而享受的增
其中 PVC 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主要随国际原油价格而波动,PVC 原材料成本
的形式实现墙体材料的对外销售,PVC 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企业墙体材料的
毛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近年来国内 PVC 的价格变动情
2011 年初至今,由于受欧债危机的影响,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PVC
价格会降低;未来随着经济转暖,市场需求增加,PVC 的价格仍有可能上涨。
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市场之间的竞争的加剧,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的风险。同时,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在这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52.80%
的股份,且发行后仍直接持有公司不低于 37.24%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证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海外市场的收入占比不高,但 2011 年以来,公司逐
建材需求也逐年增加。2013 年我国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完成主要经营业务收入 6.3 万亿
节能建筑的通知》中介绍,我国房屋建筑材料中 70%是墙体材料,其中粘土砖占
据主导地位,生产粘土砖每年耗用粘土资源达 10 多亿立方米,约相当于毁田 50
万亩;同时,我国每年生产粘土砖消耗 7000 多万吨标准煤。如果实心粘土砖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3 年-2012 年,我国全社会住宅投资保持增长趋势,
2012 年我国全社会住宅投资金额为 64,412.79 亿元,同比增长 11.39%,通用型、
成套开发的新型建筑材料市场容量巨大。2003 年-2012 年全社会住宅投资情况如
员会等 8 家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将 2012 年
至 2013 年规划为住宅产业化推广期。2012 年和 2013 年,住宅产业化项目比例
2011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2012 年,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其中新型节能
2013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公司市场竞争力慢慢地加强。2011-2013 年
术,具备独立的新材料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并与上游装备和模具厂家合作,
宅区建设项目,在 2010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开展的“村镇宜居型
推广目录》;2012 年,该技术被列入《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2)》。
板应用作业规程(CECS 286:2011)》和《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条板建筑构造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参考图集(11CJ28)》,确立了公司在木塑复合墙体材料和木塑
能够精准把握建筑业的应用需求,并通过材料配方、规格设计、机械改良等途径,
环经济试点单位、2010 节能中国十大贡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
《关于逐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4 号)相
在审企业家数为 2 家,包括恒通赛木(申报深交所创业板)和崇达技术(申报深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大多分布在在北京地区和新疆地区,2011 年-2013 年,
发行人来自于北京地区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53.89%、60.55%和 62.29%,
以来,发行人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已相继拓展了国内其他省市及海外市场,2012
年和 2013 年来自于海外地区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 11.99%和 17.04%。
发行人营业收入迅速增加,2011 年-2013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0,184.88 万元、
我国宏观经济从始至终保持持续稳定发展,2001 年以来 GDP 增长率一直保持较
根据《2013 年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3 年全年全社会建
筑业增加值 38,995 亿元,比上年增长 9.5%;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447,074
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提出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力争到 2006 年
底,使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减少 800 亿块,到 2010 年底,所有城市禁止使用
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严控新增平板玻璃产能,遵循调整结构、淘汰落后、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统计,2012 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 2,290 元,较
上年增长 11.8%。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 2,286 元,较上
年增长 1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 2,257 元,较上年增长 12.5%;
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 2,226 元,较上年增长 11.8%。
较大;而新型建筑材料及其配套技术,采用模数制标准化设计、工厂化规模生产,
员会等 8 家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将 2012 年
至 2013 年规划为住宅产业化推广期。2012 年和 2013 年,住宅产业化项目比例
2011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2012 年,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其中新型节能
2013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建材需求也逐年增加。2013 年我国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完成主要经营业务收入 6.3 万亿
节能建筑的通知》中介绍,我国房屋建筑材料中 70%是墙体材料,其中粘土砖占
据主导地位,生产粘土砖每年耗用粘土资源达 10 多亿立方米,约相当于毁田 50
万亩;同时,我国每年生产粘土砖消耗 7000 多万吨标准煤。如果实心粘土砖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3 年-2012 年,我国全社会住宅投资保持增长趋势,
2012 年我国全社会住宅投资金额为 64,412.79 亿元,同比增长 11.39%,通用型、
成套开发的新型建筑材料市场容量巨大。2003 年-2012 年全社会住宅投资情况如
工现场的再加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中的人力和物料消耗,减少建筑垃圾。
住宅区建设项目,在 2010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开展的“村镇宜居
术推广目录》;2012 年,该技术被列入《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
合墙板应用作业规程(CECS 286:2011)》和《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条板建筑
构造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参考图集(11CJ28)》,确立了发行人在木塑复合墙体材料
能够精准把握建筑业的应用需求,并通过材料配方、规格设计、机械改良等途径,
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2010 节能中国十大贡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
设 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将快速扩展发行人在新
成长性风险参见本发行保荐书“第三节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之“七、
为了保护研发成果,发行人申请了相关的外观专利,并已获得数十项外观专利权;
新为主,产学研合作为辅,各项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均处于成熟阶段,
技术、应用技术等,发行人目前是国内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的主要生产商。
墙板应用作业规程》(编号为 CECS 286:2011)。采用上述技术生产的无机集料
塑复合墙体的物理性能和耐火性能,使其能达到建筑领域的应用要求。经测试,
100mm 型的木塑复合墙板的抗住压力的强度已达到 9MPa,拥有非常良好的承重性能,此外,
该墙体在国家认定的专业检验测试机构测试的耐火极限已超过 2 小时,燃烧性能为
木塑集成房屋的部品部件均采用模数制规格,在工厂生产完毕后,进行现场组装。
板建筑构造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参考图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11CJ28)。木
为传统砖墙的 1/10、混凝土砌块的 1/4,地震发生时受到的摩擦较小,结构受地
屋外墙的传热系数为 0.52W/m2K,具有优良的保温隔热能力,均能降低使用能
的建造周期。按照我国现有的施工条件,每人一个工作日平均可安装 22-26 平方
米木塑复合墙板;而每人一个工作日只能砌 600-800 块标准砖,约为 3-4 平方米
墙面;砌筑加气混凝土、普通混凝土砌块每人一个工作日可砌 8-9 平方米墙面。
因此,安装木塑复合墙板是砌砖施工效率的 6-7 倍,是砌块施工效率的 3 倍,大
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权 65 项,其中 3 项发
明专利,4 项实用新型专利,58 项外观专利;取得授予通知书的外观专利 1 项,
序号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他项权利 获取方式 申请日期
1 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 年 6 月
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新标准) 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 2012 年 7 月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铁装配盈利能力比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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